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曾姓男子去年5月間,找了一名援交女到女友住處進行性交易,沒想到事後卻遭對方指控性侵。對此,曾男反駁稱,當時她身上還插著人工血管,他連碰都不敢碰她,最後獲不起訴後則反控女方誣告,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不能因為不起訴處分,就認定女子是憑空捏造性侵案,因此予以女方不起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表示,她先前在酒店工作時,有一名客人曾留給她一張紙條,表示如果想要做正常的工作,可以聯絡紙條上的人,她便打電話過去連繫對方,得知曾男有一間個人工作室,便相約見面,沒想到等到她進房後去發現,卻發現那裡根本不是工作室,準備離開之際,曾男卻亮出水果刀威脅她把身上的錢交出來,後來曾男發現,女子身上的錢並不多,最後才沒有拿走僅有的現金。
女子表示,當時曾男沒拿到錢,就命令她脫光衣服,不顧她拒絕就硬上,不過,做到一半她感到相當不舒服,才改以口交的方式,直到曾男女友快要到家才放她離開。
曾男到案後表示,對方是他找來的援交妹,對方一到就開始訴苦自己的悲慘遭遇,而他見到對方身體如此不好,也沒有興致,便請對方好好回家休息。檢察官調查發現,案發當天女子就去報案並驗傷,但卻沒有驗出任何男性DNA,另外,警方前往案發現場搜索時,也沒有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及可疑跡證,因此將曾男不起訴。
曾男獲不起訴後,認為北檢已還他清白,隨即反控女方誣告。不過,檢察官認為,當時性侵害案是因為事證不足,才做出不起訴處分,但不能因為不起訴處分,就認定該起事件是女子憑空捏造的,因此將女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