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莊姓男子愛上女友的表妹,去年1月間到女友表妹住處協助處理未婚懷孕時,遭控強脫衣褲性侵;法院審理時,莊男否認性侵,聲稱2人彼此愛慕,是在女方同意下很自然發生關係;桃園地院根據2人對話訊息發現,表妹偷和莊男交往,且反應跟一般受害者不同,因此判莊男無罪。
表妹指控,莊男2017年1月14日中午趁他外出,拿偷打的備用鑰匙,躲在房間內,她返家後就被裝男壓在床上親吻、強脫衣褲,沒戴保險套硬上得逞。
莊男否認性侵辯稱,她早就跟表妹拿到鑰匙並待在對方家中,且與女友分手後,曾和她嘿咻過數次,且案發當時也是經過同意,並無性侵。
法官檢視2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莊男約表妹外出時,疑因她男友在家,莊說「她睡了你就過來」、「我會等你」,表妹則回「她在房間,跑不掉」莊男隔了半小時催促「快過來陪我吧、幫我帶棉花棒來」此後更多次詢問「為何還不來」,表妹回「她還沒睡,在房間」。
法官認定,女生瞞著男友與莊男往來,更查出莊男持有女生住處鑰匙,且女生身體也並無任何損傷,無法證明是性侵,判莊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