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北部一家知名福州魚丸店的57歲黃姓股東,劈腿33歲的阮姓女廚工還產下一子,3年前遭黃妻發現後,在丈夫車內放置錄音筆,聽到自稱「不舉」的丈夫,和阮女互稱「搞100次了」、「沒有你吸怎麼辦?」等鹹溼對話,結果卻遭阮女提告妨害秘密,新北地院判黃妻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仍可上訴。
▲黃妻竊聽丈夫與小三對話遭判刑。(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黃男原本是北部知名魚丸店的合夥股東,越南籍阮女則是嫁來台灣,在店裡擔任廚工,5年多前阮女產子,黃妻經人告知才發現,丈夫經常帶阮子出遊玩,後來發現其竟是黃男的兒子。黃妻想到過去丈夫常自稱有性功能障礙,2人已10餘年沒有性生活,因此憤而提告,新北地院依通相姦罪判黃男、阮女各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之後黃男改開計程車為業,卻仍和離婚的阮女多次玩車震,黃妻則在黃男的計程車上偷放錄音筆,錄到黃男說:「好久沒搓妹妹喔」、「吸你奶」、「硬起來了」、「準備要進來了」、「這沒有你吸怎麼辦?」阮女則回應:「搞了100次」、「好舒服」、「還這麼硬。」加上黃妻多次跟監拍到2人親密出遊,甚至兩次到阮女家捉姦,因此另提告求償,高院判兩人應賠黃妻110萬元。
不過,阮女也反告黃妻偷藏錄音筆,竊錄她和黃男之間的私密對話,檢察官認為,黃妻早在2015年8月取得DNA親子鑑定報告,足可證明丈夫有通姦事實,此後已無必要竊錄,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將黃妻起訴。新北地院考量黃妻坦承犯罪,今判她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