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一名55歲男子頭痛欲裂吃了一顆止痛藥症狀未見改善,後來又狂吞了17顆,為了放鬆心情還飲酒,結果最後引發急性肝中毒、嘔吐不已,緊急掛急診洗胃。
▲(示意圖/記者楊晴雯攝)
開業藥師王俊傑表示,該男子服用的止痛藥成分與「普拿疼」成分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相同,此成分對於解熱止痛效果佳,經由肝臟代謝,一口氣吃下這麼多顆,很容易對肝臟造成莫大負擔,加上又喝酒,肝臟負擔再加重,最後導致嚴重嘔吐,引起急性肝中毒。
王俊傑指出,止痛藥成分有很多種,建議每次服用時先吃1顆,症狀未好轉再吃1顆,單次服用數量上限以2顆為主,下次服藥時間應間隔4至6小時之後,身體才能有足夠的時間去代謝,對健康才不會造成損害。他強調,一天內吃下逾30顆止痛藥會有致命危機。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說,於藥局購買的止痛藥,應遵照藥師指示及藥品說明書使用。如果有任何用藥的疑問,例如每天使用幾次、每次使用多少量、適合飯前或飯後使用、外用藥品如何塗抹,可以詢問藥師,正確用藥才能讓藥品發揮最大效果。
正在使用其他藥品,應主動告知藥師。祁若鳳提到,藥品併用可能影響藥效或增加不良反應的風險,例如止痛藥成分常用於退燒藥或感冒藥,一起使用可能造成藥品過量的問題。因此提醒民眾,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藥品,於購買止痛藥前,應主動告知藥師。
用藥期間不飲酒。祁若鳳強調,酒精可能會影響藥效或增加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例如止痛藥成分乙醯胺酚併用酒精,可能增加肝損傷的風險,非類固醇抗發炎類止痛藥併用酒精,則可能增加腸胃副作用的風險,因此使用止痛藥期間,不應飲酒或併服含酒精飲料。
疼痛是身體健康出現警訊的一種症狀,如果自行使用止痛藥3天以上,疼痛仍沒有緩解甚至惡化,應立即就醫。
食藥署同時提醒民眾,於就醫領藥或至藥局購買藥品時,可多諮詢藥師有關藥品使用相關資訊,正確使用藥品,以發揮藥品最佳的效果,並避免不良反應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