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抒、鄭仕欣、林宏宇/台北報導
報稅季,但繳稅前最好先看仔細。有民眾說自己收到4000多元的稅單,但那段時間她還在念大學根本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詢問稅務單位,卻要她「自行舉證」,不過她只拿了學校註冊單證明自己還在學,稅單被撤銷,讓投訴人懷疑難道是「釣魚稅單」?連律師也說要自行舉證不合理,但國稅局反駁是個案,沒有釣魚式稅單。
▲Sunny明明沒有收入卻收到所得稅單。
覺得莫名其妙,社會新鮮人Sunny分享經驗,說她還在念大學時,明明沒有工作、沒收入,卻收到4000多元的綜所稅稅單。
Sunny:「寄到我家來,然後我媽媽就問我說,你去哪裡打工或者是上班嗎?我說沒有、都沒有,他說那怎麼會有這張4000多元的綜合所得稅單,問稅捐稽徵處,他就說你自己去舉證。」
▲實際詢問國稅局也得到必須自行舉證的回答。
國稅局工作人員:「她還是必須跟國稅局講,她沒有這筆收入,否則國稅局會追她的稅。」
▲最後Sunny拿學註冊單到稅捐處才撤銷該稅單。
直擊稅務單位得到相同答案,Sunny莫名收到4000多元稅單,稅捐稽徵處要求Sunny舉證自己沒工作,Sunny拿「註冊單」證明在學,稅單才被撤銷。
律師:「舉證責任本來就在國稅局單位,(此個案)又太容易撤銷,所以我就覺得這張單子是不是你們自始就知道,這個是一個虛構出來的所得收入。」
▲律師認為舉證責任在國稅局單位,要民眾自行舉證不合理。
律師提出質疑,而且當時Sunny才大學,應該是父母扶養,合併申報。
Sunny:「當時我並沒有任何的收入,沒有打工,就是沒有任何的收入。」
律師:「照理說補稅單也應該是開給納稅義務人的父母,而不是開給這個同學,所以我覺得這個稅單本身直接開給這個同學,我就覺得很奇怪。」
▲民眾繳稅前記得仔細核對,才不會多繳錢成冤大頭。
對此,國稅局強調是個案,得找原單位詢問,也澄清沒有釣魚稅單,不過稅單搞烏龍,民眾繳納前仔細核對,以免成為稅災戶。(整理:實習編輯鄭年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