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30多歲的陳姓男子先前到酒店消費後帶小姐出場,接著幾杯酒精下肚,兩人在旅館內激情嘿咻,沒想到隔日起床後小姐竟翻臉不認人,指控陳男趁她意識不清時將她帶上計程車,到了旅館後更變本加厲性侵,憤而提告。
▲示意圖/攝影者Silentmind8, flickr CC License
去年4月間,陳男到台北市中山區一家知名酒店消費,期間看上一名酒店小姐,便帶著對方出場,接著搭上計程車到摩鐵休息,兩人最後也在房間內激情整晚,沒想到隔日起床後,女子卻氣憤指控,陳男當晚見到她後,就一直約她去其他地方,但都遭到她拒絕,誰知道陳男竟趁著她意識不清之際,將她帶上計程車前往摩鐵性侵。
對此,陳男委屈表示,當天的事情不但經過女子同意,他也是經酒店幹部確認後,才自掏腰包帶她出場,一路上女子也都是清醒的。最後,檢察官找來其他酒店小姐、計程車司機及旅館櫃檯人員詢問相關細節,發現綜合所有證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有女子指控的事實,最後以罪嫌不足,將陳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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