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科累累的30歲張姓男子,涉透過男同志間的交友軟體,邀約男同志到賓館休息,卻趁機偷走手機、皮夾並冒名盜刷。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4)日依竊盜、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張男,並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張男有強盜、竊盜、侵占、詐欺、脫逃等前科,2016年12月刑滿出獄。2017年12月間,張男從男同志常使用的多個交友軟體,邀約男同志外出,並先後約盧男及李男到台南市、台中市某飯店休息,趁2名男同志洗澡時,竊取他們的手機、皮夾。又於今年1月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偷走一名宋姓女子的皮夾,拿宋女的信用卡盜刷買手機,再拿到通訊行變賣。
宋女報警後,警方將張男約談到案,但張男竟拿先前偷來的李男證件冒名應訊,還在筆錄、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等文件上,冒簽李男署押。6天後,張男再約一名楊男到台北市復興南路的賓館休息,趁機偷走楊男的手機、皮夾,盜刷金融卡。
▲盜刷示意圖。(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