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棄保潛逃,高雄地檢署已分「他」案調查。為釐清案情,將承辦新莊派出所羅姓員警列為清查對象,以查明是否涉及失職等不法情事。
▲涉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棄保潛逃。(資料照/中央社)
高雄地檢署今日指派檢察官董秀菁簽分「他」案追查,不排除近日傳喚羅姓員警到案說明。檢方也將調閱陳偉志、羅姓員警等相關人員的通聯記錄和資金等資料,查明是否有關聯性。
另外,左營警分局初步調查,羅姓承辦員警工作繁忙造成疏失,但空窗持續17天,所內主管沒發現,值班交接是否確實,檢方要查明法院交辦給分局的過程,及派出所內部作業情形。
至於媒體揣測陳偉志棄保潛逃「坐桶子」偷渡出境,對此檢、院目前都還無法斷定。不過陳偉志遭限制住居時,他的台、美2本護照都通知移民署,陳可能逃逸的方式除了偷渡外,檢方懷疑可能用變造護照,或者持有第3國護照。
高雄地方法院昨日審理慶富詐貸案,發現被告的陳偉志未出庭,並查知他在5月6日即未依規定向轄區左營警分局新莊派出所報到,雄院於17天後獲報令警方緊急拘提也不見人影。全案昨日開庭審理,法官認定陳偉志棄保潛逃。
高雄地檢署2月起訴慶富案,對象包括陳慶男夫妻、陳偉志、前執行長簡良鑑、顧問李維峰,對前4人命令限制住居、每日赴派出所簽到的效力持續4月1日。案件移審後高雄地院在3月26日開保全程序庭,仍裁定4人每日報到,但陳偉志表示從慶富大樓搬到左營忠貞路,3月27日起簽到地點從前鎮分局復興路所改為左營分局新莊所。
但陳偉志5月5日最後一次簽到後即未再現身,雄院去函高雄市警察局督察室查辦員警責任及懲處。高市察局昨日對延遲通報疏失祭出首波懲處,新莊派出所長黃立凡改調非主管職務,記小過2次;左營分局長蔡文峰、偵查隊長蔡信助各記小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