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61歲柯姓男子,先前才因多次在公園及學校「露鳥」被逮,並被判刑8個月,去年12月底才出獄,不到兩個月時間他又跑到縣立體育館2樓平台當眾「遛鳥」,經警方逮捕送辦後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法官認為柯男不知反省一犯再犯,應加重其刑,判處10個月徒刑,可上訴。
▲柯男多次在公眾區域遛鳥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從事印刷工作的61歲柯姓男子,習慣性在屏東市的公園及學校當眾祼露下體,嚇壞路過民眾,雖無攻擊別人的紀錄,但去年服刑出獄後仍然到處「遛鳥」,讓不少學生家長擔心,是一顆不定時炸彈,也讓警方相當頭痛,民眾建議希望相關單位必要時應將柯男強制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