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陳姓男子,多年前赴大陸工作時,認識陳姓女子,他隱瞞有家室身分,騙陳女和他交往,還在對岸迎娶陳女,陳女17年前懷孕生子,想來台依親定居,陳男這才承認在台有家室,無法讓陳女以結婚名義來台。
▲桃園陳姓男子在大陸瞞婚騙誘,事後拒絕認子,法官判陳男強制認領。(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最後為了「母子」來台享齊人福,陳男介紹張姓友人和陳女假婚來台,由陳男安排母子起居,2年後陳女和張男離婚,陳女為了讓孩子認祖歸宗,向法院訴請陳男強制認領。
法院審理時,陳男沒出過庭,法官先確認陳女兒子和假結婚的張男沒有血緣關係,再要求陳男和兒子驗血認親,陳女帶著兒子到醫院採血,陳男則拒驗,法官根據陳女提供當年在大陸迎親、婚禮和喜宴等照片,認定孩子是陳男所生,判他強制認領、每月要付1萬元扶養費、到兒子成年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