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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登記老婆名下才叫真愛?今(20)日有名男網友在PTT結婚板發問,表示自己與未婚妻訂好年底結婚,近日打算買房當作新婚後住的地方,因為兩人交往以來都是財產共有,所以也打算把房子登記共同持有,不料岳母知道後竟說,「通常不是都登記老婆那嗎?」質疑原PO此舉是在為自己留後路。對此,原PO忍不住詢問大家,「難道一定要登記老婆名字才代表有愛跟體貼嗎?」看到這個發文,許多男網友都覺得很誇張。
▲一名男網友年底要和未婚妻結婚,但卻因為房子要登記在誰名下而煩惱。(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今日有男網友在PTT上以「買房登記老婆才是體貼才是有愛嗎」為題發文,他表示,自己與未婚妻打算年底結婚,最近計畫先買間新房當作兩人婚後愛的小窩,由於兩人交往以來都是財產共有,「兩人收入差不多,頭期款跟房貸會各付一半,生活費也是共同支付,所以本來的共識打算到時候房子登記共同持有。」不料與未婚的共識被準岳母知道後,準岳母竟半開玩笑的說,「通常不是都登記老婆那嗎?是在為以後預留後路嗎?」
▲男網友表示,岳母覺得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是應該的,讓他有些納悶。(示意圖/資料照)
因為準岳母的質疑,原PO近日忍不住再和未婚妻討論這個問題,他強調,自己並不是不願意把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只是單純覺得,既然各項支出都各付一半,登記共同持有保護男方權益應該也是合情合理的,「難道一定要登記老婆名字才代表有愛跟體貼嗎?另外請問房子登記給老婆是大多數人的作法嗎?」就怕熱心的鄉民誤會準岳母對自己不好,原PO也在文末補充表示,其實岳母對自己很好,甚至很多時候都先想到女婿再想到女兒,只是有些想法比較傳統,至於老婆的想法,如果可以登記在她名下也不錯,「我想就是一種少女會想追求的安心感,但我問如果登記共同持有妳同意嗎,她也是立刻表示同意。」
這篇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踴躍發言給意見,很多人都覺得既然雙方都有支出費用,那麼共同登記真的才是最合理的,「各出一半共同持有很理所當然,登記女方太誇張」、「共同持有。別管岳母怎麼說」、「我們是登記共同持有。你岳母感覺不好惹」、「建議共同持有,這岳母來者不善啊」。也有民眾建議原PO,婚姻是老公和老婆的,兩個人商量好就好,「跟老婆談過沒問題就好啦」、「重點是你未來老婆的態度!不需要取悅岳母真的」、「你跟你老婆說好就好,你的婚姻那麼想活在別人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