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4年多前和魏姓女子婚外情生子,妻子得知後要丈夫和魏女分手,但孩子卻被小三帶走拒絕探視,陳妻認為魏女不適合當孩子的監護人,向法院聲請兒子監護權。據《聯合報》報導,經法院審理,魏女出庭表示,懷孕5個月時因外遇被發現,陳男隨即拋棄她,且認領兒子卻拒付扶養費,她打官司才爭取到扶養費,魏女擔心兒子進陳家遭虐待,拒絕讓出監護權。
▲法官判監護權歸生父。(圖/翻攝畫面)
陳男表示,魏女私自把兒子帶出境,又不讓他探視,當年因妻子反對,才沒把兒子接回家,現在妻子已同意扶養私生子。陳妻向法官表示,願接納丈夫私生子,也願意把他「當自己孩子一起扶養」。法官認為,魏女未經孩生父同意就把兒子帶出境,且阻斷生父探視權,顯非「友善父母」,生父家庭支持系統穩定,陳妻也願接納幼兒,裁定監護權歸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