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翁姓男子,與大陸籍的曾姓女子認識交往後結婚,兩人結縭時間長達17年,卻只有半年共同生活時間,結婚隔年後,曾女便告訴他想回大陸探親,孰料,一回去就是16年毫無音訊,人也找不到,翁男決定休妻,新竹地院判准離婚。
翁男指控,他與曾女是透過友人介紹認識,民國90年登記結婚後,曾女跟著他回台灣居住,卻只住了半年時光,對方便說要回大陸探親,一開始兩人還有聯絡,但每次打來都只要錢,後來更變本加厲,根本不願意回他電話,失聯迄今已有16年,顯然妻子惡意遺棄他,而且婚姻因曾女未盡夫妻義務,早已難以維持,訴請離婚!
法官認為,夫妻結婚後應履行同居義務,曾女顯已無意再繼續經營家庭生活,翁男所說有其憑據,而且目前狀態仍在持續中,因此判准離婚。
▲翁男因妻子16年毫無音訊訴請離婚判准。(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