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10歲女童小娟(化名),先前與父親、哥哥相偕出遊,卻遭父親的陳姓友人撫摸胸部及下體,小娟擔心父母不相信她,遂將此事放在心中,直到跟同學訴苦後,全案才得以曝光;一審法官認定陳男涉犯乘機性交罪,二審時法官改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更一審仍認定陳男犯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當天小娟與父親、哥哥及陳男等人結伴出遊,晚間4人下榻民宿並同住一間房,小娟與哥哥先進入夢鄉,陳男趁小娟父親尚未進房,反鎖房門後佯稱幫小娟按摩,接著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及下體,小娟驚醒後不敢反抗,只好繼續裝睡,陳男足足摸了10分鐘,這才心滿意足去上廁所,小娟父親也在此時返回,陳男遂結束猥褻惡行。
事隔一個月後,小娟將此事告知班上要好的同學,對方陪她向老師報告,小娟表示,父母與陳男關係良好,她怕將事情講出來後不被採信;陳男則辯稱,那晚過後他與小娟相處正常,倘若他有侵犯事實,對方應該會躲著他;更一審法官指出,並無證據證明陳男用手性侵小娟,認定他是撫摸對方的猥褻行為,因此判他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女童與家人出遊卻遭父親友人襲胸及摸下體。(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