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魏姓男子4月27日在台北市復興國小前不斷咆嘯,警方獲報到場,魏持續大喊「打倒台獨」、「意圖強姦有錯嗎」;由於正值放學時刻,員警為維護學童安全,將魏男帶回警局管束,魏男上警車後,一面背圓周率一面做大動作點頭、像用頭在撞車,結果被員警再次壓制,不料,3名員警竟被魏男指控涉犯傷害罪。台北地檢署今(3)日將3名員警不起訴。
魏男指控,3名警員在校門口壓制時害他受傷,當他在車內邊點頭邊背誦圓周率時,又被警員壓頭,認為3名警員涉嫌傷害。檢方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魏男被警方押上警車後,因不斷在車上用頭撞車,遭警方壓制。(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