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今年2月與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兩人疑發生口角遭陳殺害,並將遺體裝入行李箱中,搭捷運至竹圍站後方草叢中棄屍,陳返港後因盜刷死者信用卡遭港警逮捕,自述殺害女友,整起案件因而爆發;案發至今逾五個月,先前法醫在遺體腹腔驗出新DNA,證實潘生前懷有身孕,日前解剖報告出爐,因遺體頸椎骨向右上方脫位,研判死者遭陳從後方以手臂圈繞頸部勒斃,另因遺體狀況不佳,內臟大多已成泥狀,無法驗出潘是否遭下毒。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與男友陳同佳的合照已成往事。(圖/翻攝畫面/資料照)
潘女父母於本月初三度來台,領取正式相驗屍體證明書,希望檢方能繼續偵辦,並盼能早日領回遺骨,讓死去女兒能完整。但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出爐,未來還會將採集檢驗完的遺骨掃描存檔,屆時再通知潘女雙親來台領回。
士林地檢署前後2次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希望港警能提供證據,但至今仍未獲回應,今年3月16日首次向港方提出司法互助,希望能取得陳嫌的DNA比對,確認驗屍過程採集到的軟骨DNA與陳嫌是否相符,並欲證明死者腹中胎兒是否為陳嫌骨肉,但經過數月後,不僅陳嫌的筆錄內容,連年籍資料,港方至今都未曾回覆;檢方得知驗屍報告後,再次透過法務部、陸委會以司法互助方式,希望港方能提供陳男DNA,強調殺人是世界公罪,要將凶手繩之以法,但因遲遲無法取得被告資料,無法進行比對,士檢不排除直接採取發佈通緝。
陳同佳犯後逃回香港,被控竊盜、贓物等罪嫌,於本月5日羈押期滿,但香港檢控官以尚有資訊釐清為由,再度延押。
據悉,港方檢控官六月底以個人名義發函,透過陸委會轉交給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請求提供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但礙於兩岸司法互助必須透過法務部、陸委會等單位,故因非正式透過機關來函,檢方僅能以提供部分資訊,無法提供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並向對方表示若港方希望取得正本作為呈堂證供,仍須透過司法互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