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43歲李姓公車司機,因與17歲就讀高中的被害少女祖父熟識,且因年紀的關係少女認李男為「乾爹」,因而李男得以常出入少女的住所,但他明知少女為輕度智障,竟在她15歲時闖入少女房間強脫其衣褲予以性侵得逞,案經桃園地院在去年8月底依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6月徒刑,目前上訴高院中。
▲桃園地檢署依乘機猥褻罪嫌起訴李男。(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不過少女又指控,去年6月案件還在地院審理時,李男獲悉她和友人相約到中壢地區逛街,開車搭載她們一同去逛街,卻在送她回家、趁她在車上睡著時偷親她。
李男坦承搭載被害人回家後自行離去,否認親她,惟因少女提出雙方LINE對話內容:「你上次為什麼要趁我在車上睡覺時親我嘴,我不喜歡這樣,請你不要做你還繼續,可以不要這樣嗎?」李男回復:「好。」卻沒有任何否認之意,因此桃園地檢署採信少女的說詞,今依乘機猥褻罪嫌將李男起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