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5年11月,桃園憲兵訓練中心爆發新兵簡志龍,因感染「細鉤端螺旋體病」不治身亡,家屬案發後指控,軍方延誤送醫,提告業務過失致死,但相關人員均獲不起訴,家屬另請求國賠664萬餘元。簡母甚至怒問「誰敢把孩子送到軍中,這就是國軍嗎?」至於國賠案,台北地院今(23)日開庭時,家屬出庭時細數相關人員的過失,但軍方面對簡家指控,全盤否認。
簡志龍死亡案爆發後,桃檢當時指揮桃園憲兵隊到營區調閱簡男體溫紀錄表,意外揪出有主管根本沒有確實督促士兵自行填寫體溫、體重、飲水量紀錄表,而是由不具幹部資格的班頭統一填寫;離譜的是,簡男送醫、死亡當天,班頭還不知情地繼續替簡男填寫。周姓中隊長擔心便宜行事的行徑被揭露,擅自用修正液塗改簡男紀錄表,桃園地院本月4日依偽造文書罪,將他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至於國賠案,簡男父母與律師於開庭時主張,軍方不但延誤送醫,部隊上還有溫度計短缺問題,並細數相關人員過失;不過,軍方人員對於簡家人指控,全盤否認。庭末法官同意家屬請求,向監察院調取資料,並諭知9月25日再開庭。
▲新兵簡志龍。(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