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地方檢察署林姓檢察官,利用職務身分並指揮員警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處理女兒同儕糾紛,相關行徑被民進黨立委李麗芬與周春米指控違法。除了個案爭議外,周春米也針對通案性的不適任司法人員淘汰制度以及檢察官指揮員警的細部規範,將在立法院新會期提出修法,希望重建國人對司法的信賴。
李麗芬、周春米日前接獲陳情,指花蓮地檢署有檢察官假借職務之便,為自己在幼兒園就讀的小孩出頭,為求慎重,2位立委便向法務部求證,發現確有其事,而法務部與花蓮地檢署不僅啟動行政調查也對這名濫權檢察官提起公訴,對此,李麗芬與周春米表示肯定。2位立委26日舉行記者會,與會的法務部主任檢察官王盛輝表示,該名檢察官確實有明顯違失,除了提起公訴也會召開內部審查會釐清責任。
▲圖/中央社
立委譴責外,也針對通案提出看法。李麗芬表示,這名檢察官2度帶員警進入園所,還要老師、教保人員退開,誇張行徑令她相當憤怒,她要求法務部應加強檢察官等執法人員對「兒童權利公約」的教育訓練。
有法官背景的周春米則坦言,這起個案已經是「目無法紀」,很難想像培育國家公權力的司法官訓練體系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她指出,檢察官指揮員警進入園所處理私事,更加凸顯「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修正的必要性,同時,對於不適任的司法人員,她也將提出「法官法」修法。
周春米認為,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謹慎執行職務,個案的犯行已經傷害檢察官的尊嚴,除了要求依法處理外,有關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的修法工作,將會是她下會期的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