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莊姓男子,18年前與妻子結婚後,這些年來十分恩愛,直到去年才鬧翻,莊男遂以當初辦理登記時,證人都是代簽,亦無任何儀式為由,認定當初的結婚不算數,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
莊妻庭訊時表示,當年兩人結婚時,曾在餐廳宴請雙方親友,包括莊男母親在內的親友,全都來參加見證,由於莊男是前妻過世後再娶,前妻家人還特地前來關心,順便看看孩子未來的後母,喜宴後甚至有入新房、鬧洞房等活動。
法官為了查明真相,先後傳喚多名親友並隔離訊問,男方親友有人表示不記得,有人則表示沒參加,還有人說知道兩人同居很久;不過,女方的3名親友,全都異口同聲表示,當年的確參加過2人婚禮,當天席開大約3到4桌,與會的都是雙方親友,還有莊男前妻的家人及小孩,莊男亦提及宴請眾人的目的是結婚。
法官根據雙方家屬說法,認定兩人結婚時,具備公開儀式及證人見證,符合結婚要件,加上證人是代簽一事,莊男並無法舉證,因此判決婚姻關係有效。
▲莊男與妻子鬧翻後,竟選擇訴請婚姻無效。(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