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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有共犯?鄭男手機訊號「整晚在場」⋯檢分案查他!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華山草原分屍案,到底有沒有第二共犯?檢警查出一名鄭男的手機訊號在案發現場,一度懷疑他是共犯?傳喚他接受測謊。而37歲的嫌犯陳伯謙今日被起訴,起訴書內並沒有提及共犯之情,僅在新聞稿內簡單一行帶過:「另行簽分他案偵辦」。

▲華山分屍有共犯?鄭男手機訊號「整晚在場」⋯檢分案查他!(圖/資料畫面)

據了解,該名關係人為45歲的鄭姓男子,從事樂器維修,工作經常往返兩岸,他供稱案發當晚10點半左右現場除了陳嫌、高女之外,還有3名大學生,陳嫌先請一名男同學到超商買啤酒。後來啤酒喝完,大學生也離開,鄭男拿出從大陸帶回的白酒,與陳嫌加水對喝,期間高女還有靠過來問「白酒味道如何」,淺嘗一口後便回頭玩筆電。

鄭男向檢警表示,自己在6月1日凌晨0時許,便從草屋離開,並表示完全不知道最後會演變成兇殺案。但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以及從鄭男的手機訊號位置,發現跡證多處不吻合,其中鄭男的手機訊號一直到6月1日清晨4時許才離開草屋,而根據陳嫌供稱,當時高女已經遭到勒斃,因此研判鄭男可能知情。加上要將一名成年女性肢解且棄屍,並不是一件小工程,嫌犯雖然供稱,從頭到尾都是獨自完成,但一個晚上要殺人,要肢解,還要棄屍,獨自犯案的可能性有多高?檢調也懷疑,目前將鄭姓男子是否涉案,另切他案進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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