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陳梵甯/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因持棍棒痛毆幼犬導致骨折,新北市動保處介入後,吳男簽下「不擬飼養同意書」讓出狗狗所有權,但事後吳男的雇主,林姓企業老闆表示自己才是狗主人,並依「返還所有物」向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
▲牧羊犬因遭毆打被動保處收容。(圖/翻攝google map)
林男去年獲贈兩隻邊境牧羊犬「弟弟」和「妹妹」,但並未辦理晶片寵物登記。某日吳姓員工看到「弟弟」覺得很可愛,一再拜託之下,林男答應暫時出借飼養,不料因為家中地板遭咬壞,吳男持棍棒毆打「弟弟」導致牠多處骨折。
因虐狗遭鄰居檢舉的吳男,在動保前往住處查訪時,簽下了「不擬飼養同意書」放棄所有權,並同意動保處帶走「弟弟」。事後林男出面向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表示自己才是狗主人,並依「返還所有物」,希望能帶回「弟弟」,讓它與「妹妹」團聚。
林男在審理時提出客戶贈與的同意書,而獸醫師也表示林男妻子曾帶狗狗施打疫苗,證實「弟弟」確實為林男飼養,吳男事後也坦承,因擔心虐狗被僱主知道,才選擇隱瞞並簽下同意書,法官因此判定林男為所有權人,而動保處也未提出林有虐待或是是未盡保護之責的證據,判決將「弟弟」歸還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