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飯塚千鶴、張昱傑/桃園報導
又出現勞資爭議!一名被解雇的員工出面爆料,自己先前打工的鬆餅店店家沒有在「到職日」保勞保,甚至要求她違法簽署一份「棄保單」,更控訴店家在沒事先告知的情況下,以「休息時間不支薪的理由」少付給她一個小時的薪水,不過對此被指控的店家拒絕回應。
▲桃園鬆餅店傳勞資爭議。
外牆裝潢走浪漫風桃園這間鬆餅專賣店傳出勞資爭議。離職員工:「我們每天都有打卡,可是他並沒有照打卡時數算,他是算我們那個排班,可是我們上的幾乎都是整天班,後面還跟我們講說,不算我們加班費。」
▲員工指控中午休息不支薪。
前員工出面爆料業者工時超時,卻不支付加班費,明明上11個小時的整天班,店家卻只願意算10小時的時薪,理由卻是中午吃飯半小時和晚餐吃飯半小時的時間不支薪,甚至還提出違法要求。
離職員工:「我們一開始進公司的時候他就是拿那張棄保單給我們,因為他請會計師算過,他說幫我們保不划算,我們每個月都要扣兩千多塊的健保費,就跟他要勞保明細打卡資料,還有薪資重新算法,結果他當天就把我們開除了。」
▲工作前要求員工簽下放棄「保勞健保」資料。
白紙黑字上頭寫著勞健保放棄切結書,內文還提到本人因個人因素願自動放棄「保勞保」及「健保」的權益,並且要求公司在自己任職期間「不要加保」。
▲桃市勞動局條件科長張珮玲。
桃市勞動局條件科長張珮玲說:「在職期間,應該從到職日開始,就應該要給予勞工投保勞保,以保障勞工的權益期間的加班費,每天正常工時是八小時,八小時以後的加班時數,應該要按造勞基法的規定給加班費。」
但這名員工明明6月12日就已經到職工作,資方卻在7月18日才幫員工加保勞保明顯違法,對此業者不願回應,但對打工族來說,本該是開心的工作經驗,卻只換來滿滿無奈。(整理:實習編輯李玓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