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6年前在議會質詢時,爆料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閬音同朗),收廠商價值四、五百萬元的鑽戒,引發媒體報導,郝妻自訴控告童涉加重誹謗;一審判童無罪,二審改判童拘役59日,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本案是否屬於濫用議員言論免責權,有待調查釐清,今(15)日撤銷發回更審。
▲童仲彥。(圖/中央社)
高閬仙自訴指控,童仲彥於2012年11月15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她丈夫郝龍斌時,無端指她與時任副市長李永萍,涉各收花博廠商市價4、500萬元的鑽戒,引發媒體報導,使她名譽受此不實說法侵害,童涉加重誹謗。
童辯稱,在按摩店和一名邱姓男子聊天,是邱男告訴他此事,並提出與邱男對話錄音檔佐證,強調依議員職權在議會對郝龍斌提出質疑,並無不法。
北院認為,童的行為雖符合誹謗罪構成要件,但議員有言論免責權,判他無罪;高院認為,童無法證明他的言論是真實,也未經合理查證,爆料內容非對市政進行質詢,而是貶損高女的名譽及品德,不受言論免責權保障,改判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