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64歲的蔡姓男子去年酒後與友人起衝突,竟持刀砍殺友人多達30刀致死,案發後跑回家準備自殺,但怕臥病在床的妻子拖累家人,又朝妻的頸部揮砍,準備帶她一起走,因蔡妻抗拒而未遂。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蔡男主動中止犯罪,情堪憫恕,今(22)日改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法院調查,蔡男的妻子有酗酒肝硬化等宿疾、身體欠佳,蔡男為主要照顧者。2017年1月25日晚上6時許,朋友彭男到蔡男經營的羊肉爐店用餐,喝到隔日凌晨5時許,2人起口角,蔡持西瓜刀砍殺彭,致彭低血容量性休克而當場死亡。案發後,蔡男先跑回家中服安眠藥欲自殺,為免臥病在床的妻子拖累女兒,遂持剛剛的兇刀朝妻的頸部揮砍,蔡妻頸部約有9公分撕裂傷,因蔡妻驚醒稱「不要這樣,並不想死」 並將棉被蓋住頭,蔡男思及夫妻感情,中止砍殺害行為。
蔡男殺害彭男的部分,已遭判有期徒刑13年定讞;殺妻部分,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6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為,當蔡男殺人後,自知法網難逃,但患病多年的妻子,可能會因此無人看顧,並造成獨生女的負擔,遂出此下策,但犯案時聽到妻子稱不想死,即停手攻擊,不僅有情堪憫恕之處,又有中止殺人行為,依法減輕其刑且可斟酌減刑,加上蔡妻及女兒均表示,希望能再次團聚,審酌蔡男突遇重大事故,未能冷靜處理,還選擇最糟之手段,量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高等法院更一審針對蔡男殺妻未遂部分,輕判2年。(圖/資料照片/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