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租屋租到一肚子氣!台中一名葉姓男子向媒體投訴,自己租屋住了1年,最近打算不續住,沒想到房東卻以「家具壞了」名義,扣他當初付的2個月押金共1萬元,但葉男控訴,明明東西都和一開始搬進來沒兩樣,質疑房東根本是在坑人。
▲租屋房客得自保。(圖/資料照)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葉男向張女租屋1年,最近租約到期打算退租,沒想到房東卻跟他說,屋內的衣櫥和床墊有損壞,藉此不還給他押金1萬元。葉男覺得莫名其妙,自己根本沒有破壞屋內任何東西,結果只是衣櫥木板貼片有點掉漆,更扯的是,床墊的塑膠套睡了1年都沒拆,房東卻說,人躺下去睡了1年一定會壞。
▲葉男控房東亂指衣櫥損壞扣他錢。(示意圖/資料照)
「被坑的感覺是一定有啊,租屋等於是要買家具」,葉男認為房東太無理,這樣坑人很惡劣,而且受害者不只他一個,另一名徐姓男子也曾控訴這名張姓房東,以冷氣不太涼的理由,要他賠一台1萬5千元的冷氣,他不從,房東就隨便扣他押金。不過對於這些指控,張姓房東全都不願回應。
對此,消保官表示,租屋處的設備、成本都算在房租使用的範圍,只要是正常使用下而造成得耗損,房東還必須負責修繕費用,不得轉嫁給房客。建議若房客遇到這樣不合理的情況,可向消保官申訴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