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彰化地檢署一名檢察官蔡曉崙,2015年2月間與未成年少女性交,還「呷好逗相報」,5度介紹少女給其他嫖客,遭台中地檢署查獲,法務部移送監察院,監院提案彈劾。蔡涉公務員犯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遭判刑1年10月定讞,職務法庭今判蔡免除檢察官職務,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遭免職的檢察官蔡曉崙曾在國中講座。(圖/翻攝東勢國中網站)
據了解,蔡男2014年間至去年1月11日,與成年女子性交易30多次,2015年2月間還與未成年16歲少女性交,其中一名女子「小V」因賣淫遭警察逮捕,他還身著檢察官背心到警局關說,掰稱小V是他「表妹」,要求警員儘速完成筆錄、讓她離開。
職務法庭認為,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追訴犯罪職務,也是公平正義的表徵,蔡男卻為私慾與少女性交易還幫忙媒介嫖客,嚴重傷害檢察官形象,已經不適任檢察官,今判蔡免除檢察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