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這下尷尬了!桃園一名16歲的少女,指控24歲的洪姓前男友在她未滿16歲時,曾在其的住處被誘拐發生了2次性關係,導致後來懷孕墮胎,洪男被警方依涉嫌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移送法辦。但洪男卻矢口否認有和少女發生性關係,且少女進行人工流產手術後,胚胎檢體經鑑定和洪男的DNA不符,桃園地檢署認為,不能以少女單方面指控,就認定洪男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少女指控前男友害懷孕遭DNA打臉。(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今年5月間,少女被家人發現懷孕,她向家人坦承,跟洪姓前男友於今年1月及2月間,在其住處和他發生2次性關係,由於她當時未滿16歲,經家人陪同報警究辦後,洪男被警方依法送辦,不料,少女之後進行人工流產手術,其胚胎檢體經鑑定後與洪男的DNA不符,且洪男否認沒有和少女發生性關係,並指控讓少女懷孕者另有他人,桃園地檢署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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