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1歲的陳姓男大生,去年間在網路結識女高中生小慈(化名),兩人密切聯繫2個月後,他便帶女生回租屋處嘿咻,小慈母親發現後怒控陳男性侵;陳男應訊時供稱,他和小慈是男女朋友,事前經過對方同意才做愛,後來還發生過「第二次」。
但小慈卻表示,當時她講過很多次「不要」,但陳男強壓在她身上,先是對她臉部狂親,然後一直脫她衣服,她死命拉住褲子,卻被陳男一手扯掉,她想推開對方,但力氣不夠,才會被迫發生性行為。
陳男室友則證稱,他和陳男合租套房,兩人還睡同1張床,陳男帶女生回家時已經很晚,他睡到一半突然感覺床在晃動,睜眼一看兩人正在親熱,而且採取女上男下的體位,後來2人還不斷變換姿勢,當時他依稀只聽到呻吟聲,並未聽到女生說不要,對方也沒向他求救。
法官根據陳男室友說法,加上陳男與小慈事後還有聯絡,因此認定不是性侵,但小慈當時未滿16歲,遂依2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陳男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室友證實兩人採取女上男下的體位,女方亦未出聲求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