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繼早餐店殺手後又有新招數?新北市一名林姓保母與多名家長簽約到府育嬰,時間幾乎重疊,試用期間故意表現不佳被解雇,藉此不退還訂金,原以為能夠就此過關,不會遭人揭穿真面目,沒想到其中一對家長就是新北法官和檢察官,小伎倆遭拆穿後被起訴,新北地院今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26歲林女去年3月起先和李姓家長簽約,5月1日起開始到府照顧李家幼兒,並預收3萬2000元訂金,3月下旬又和鄭姓檢察官簽約,自4月1日起到府擔任保母,照顧1歲女童,並收下訂金3萬4000元。
不過林女擔任保母期間,卻完全不理會幼童,任由孩子在社區大廳地板爬行,不管孩子哭鬧,也不理會社區管理員勸阻,就坐在一旁玩手機,甚至宣稱「家長要我不管,訓練孩子獨立」。夫妻檔得知消息後,特別輪流請假一周在家盯著保母,一周後以「不適任」將林女解僱。
事後鄭姓檢察官上網另尋保母,意外發現林女竟跑到另一名林家住處擔任保母,更謊稱前雇主孩子抽中公立托兒所,才先行解約。鄭姓檢查官聯繫林姓及李姓家長,並告知情況,這才驚覺林女同時與多位家長簽約,主要是想挑選好照顧、好說話的僱主和孩童,故意對其他孩童照顧不佳,讓家長將其解僱,因在試用期內,且非保母主動解約,藉此不退還訂金,因此怒告林女詐欺。
新北地檢署偵查時,林女否認犯案,辯稱無法履約就會退錢,但檢方認為林女同時與3名家長簽訂保母合約,可見並無意履行,因此將其起訴。法院審理時,林父代女出面,積極和其他3名家長和解並退還訂金,法官考量林女並無前科,今判她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