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裝潢包商幾年前接受藝人張韶涵和媽媽委託裝修房子,但後來兩人翻臉,誰都不願意付裝修費最後尾款,裝潢包商因此告上法院!一審判定張韶涵免賠,但二審法官認為與包商討論裝修事宜時,張韶涵和媽媽曾一同討論決定,所以判定張韶涵需賠包商327萬餘元,而今(6)日最高法院維持判決定讞。
▲張韶涵與母親未付工程尾款,鬧上法院。(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ETtoday》報導,這名裝潢包商是在95年間幫張韶涵和媽媽裝修房子,兩人後來翻臉後都不願支付工程尾款400萬元,包商告上法院,一審法官認為裝修頭期款700萬元是張媽媽支付,且合約是張媽媽與裝潢包商談妥,所以判張韶涵免賠款。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逆轉」,張韶涵是需判賠327萬餘元,因裝修期間張韶涵和媽媽一同與包商討論裝修內容,母女還曾一起選購家具;而最高院認定二審判決無違背法條的地方,今日維持二審原判決全案定讞。(整理:實習編輯施郁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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