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李姓人妻,因外遇蕭姓男子姦情曝光,去年9月20日丈夫憤而離婚,並要求蕭男當天下午與李女結婚,否則就要告他妨害家庭,蕭男擔心吃上官司,先聯繫兄姊並借用其印章,再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蕭男事後提告悔婚,李女堅稱再婚有效,但新北地院認為,兩位證婚人皆不認識李女,亦未到場親眼見證這場婚姻,因此判婚姻無效。
據了解,去年9月間,蕭男與大陸籍李姓人妻親密來往,同月20日,李夫驚覺妻子外遇,當天上午就決定離婚,並要求蕭男當天下午立刻與李女結婚,否則就要控告他妨害家庭;蕭男急忙取得兄姊放在家中的印章,並帶李女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孰料,蕭男事後卻反悔,主張兄姊並不知他妻子是誰,亦未到場見證兩人結婚,因此不符合《民法》規定,這段婚姻應屬無效。
李女則表示,當時她與蕭男已是男女朋友,不但經常出雙入對,也時常進出蕭家,連蕭男父親過世時,她還以女朋友身分到場弔唁,甚至蕭母臥病在床時,她也有前往探視,蕭男兄姊不可能不知道她們交往並結婚;蕭兄庭訊時證稱,當天他接到弟弟來電,並表示要用印章辦理結婚,否則將會挨告,他並不知道弟弟結婚對象是誰,只希望弟弟想清楚,加上當時兩人沒發喜帖,事後也未辦喜宴,直到今年4月間,他才跟李女當面聊過天。
蕭姊亦證稱,當天弟弟打電話給她時,只說要用印章辦理結婚,她知道弟弟有女友,但不知道是李女,之後也沒跟對方吃過飯,直到這次上法院,她才了解倘若當時弟弟沒跟李女結婚,將會被李夫控告;法官認為,蕭男兄姊均未親見、親聞兩人結婚,兩人婚姻並未合法成立,因此判決蕭男勝訴,這段婚姻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蕭男害怕挨告與李女結婚,事後又主張婚姻無效勝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