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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不上班,打混逛網拍真的太誇張!台中市霧峰區公所一名約聘業務女助理,日前在上班時間使用臉書及瀏覽網拍,遭民眾拍照投訴「打混行徑太離譜」,對此,台中市霧峰區公所則回應,目前已對該員進行告誡,若再犯便會懲處。
示意圖,並非當事人。(圖/陳柔穎)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指出,一名台中民眾於9月份時前往台中市霧峰區公所洽公時,意外發現一名女員工在辦公桌前逛網拍,當下就覺得如此行徑很不妥,未料幾天後再度前往,又看見同名女員工在瀏覽臉書,他氣得大呼:「太誇張!」
對此,台中市霧峰區公所則表示,該女員工為約聘業務助理,而上班時間瀏覽臉書、網拍是不允許的,因此已口頭告誡該員不得再犯,否則將嚴懲。(整理:實習編輯陳柔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