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單親爸爸,自2013年9月起,撫摸時年10歲的小女兒胸部並對其性侵,5年後小女兒終於忍受不了,偷偷夾了張寫著「我的家庭不幸福」、「摸」的字條在聯絡簿中告訴老師,整起事件才曝光;獸父到案後辯稱小女兒「長得像前妻」,才會「凍未條」,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法等罪嫌將這名獸父起訴。
▲因女兒長得太像前妻,她竟性侵幼女5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2013年9月至今年3月間,獸父在住處對當時年僅10歲的小女兒伸狼爪襲胸摸下體,小女兒拒絕說:「不要」,獸父卻置之不理,硬上得逞,還警告小女兒「不能告訴姊姊」、「不能寫字條給老師」,其中一次小女兒因反抗,手不慎揮打到獸父嘴巴,還被獸父以皮帶鞭打「教訓」。
直到今年5月,小女兒已15歲了,再也忍受不了,偷偷夾了張寫著「我的家庭不幸福」、「摸」的字條在聯絡簿中,班導師看到後察覺有異,追問才驚知少女被父親性侵,寫字條求助的前一晚又被父親指侵,連忙報案聯絡社工,少女現已被安置,大女兒經社工訪談確認沒受害。
檢方庭訊時,獸父坦承犯行,對不起小女兒,辯稱因小女兒「長得像前妻」,所以才會做錯事。班導師證稱這段期間,少女悶悶不樂,加上少女處女膜有舊撕裂傷,檢方認定獸父犯行,今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法等罪嫌將這名獸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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