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直美麗華摩天輪已成為台北知名地標,不過,坐擁千億資產的美麗華集團家族,在第一代兄弟相繼離世後,第二代成員卻不斷上演爭產糾紛。其中,第一代成員老三黃固榮創辦美麗華百樂園,並與2房妻子共育有1男7女。只是黃固榮去世後,二房李貴美開始追討5000萬元和新北市的土地,與大房黃陳富美兒子黃憲文對簿公堂。高等法院審理後,判大房一家人勝訴。可上訴。
此次爭訟的是集團第一代成員老五黃固榮的家庭糾紛,2014年黃固榮過世,二房李貴美2017年拿著黃固榮生前簽下的2張贈與契約,指自己替黃固榮生下3女。黃2014年8月住院,擔心將來無法再照顧她,同意將5000萬元跟新北市一處25坪土地送她,要求大房、黃憲文應履行契約。
▲黃固榮大房子黃憲文。(圖/資料照片)
大房黃憲文主張,契約無效,指黃固榮簽訂契約時已逾80歲,病況嚴重,常意識不清,應無簽遺囑能力,加上這份契約簽完後11天,在律師見證下,另立代筆遺囑,撤銷贈與契約,加上李婦與父親是婚外情,沒有履行必要。
一審認定,黃固榮簽約時意識清楚,二房非法律上繼承人,不該受遺囑的約束,判李婦有權分產;案經上訴,二審認為,黃固榮生前曾每月給李婦10萬元生活費、讓她住在大湖山莊獨棟別墅,還有板橋一處房屋有收租,生活無虞,且該贈與契約未經公證,2人也屬婚外情,違背善良風俗,改判大房黃憲文等人勝訴,免付錢。全案可上訴。(編輯:潘千詩)
▲大直美麗華摩天輪。(圖/取自美麗華摩天輪臉書)
▲美麗華集團第一代老五黃固榮。(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