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真是老不修!去年11月21日上午7時許,台中一名72歲的黃姓老翁,搭乘客運從南投前往台中,竟在車上對一名30歲的女子伸出鹹豬手,被對方察覺之後要求司機報警。黃翁事後透過法扶律師,辯稱自己年事已高,且身體不適、未婚無子嗣、家境清寒、無前科等等,希望法官能夠從輕量刑。台中地院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黃翁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黃翁伸鹹豬手遭逮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去年11月間,黃翁在南投搭乘客運往台中市,他上車之後,刻意坐在一名靠窗女子的身邊,眼見女子正閉眼休息,他竟伸出右手,不斷觸摸女子的下腹部。女子因有人碰觸而被驚醒,當下質問黃翁為何摸她,並請求司機協助報警,黃翁本想要下車落跑,被同車乘客攔阻移送警局。被害女子向法官表示「堅持提告、不想和解」。黃翁到案後坦承犯行,但卻透過法律扶助律師辯稱「年事已高、身體多有不適、未婚無子嗣、家境清寒、無前科等等,希望法官請從輕量刑」。法官考量其辯詞及黃翁目前無業、領有低收入戶等,輕判他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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