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女子因不滿遭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取締,去年3月下旬時,竟率3名少年,朝派出所丟雞蛋,甚至還在派出所對面燃放沖天炮,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將4人逮捕,高雄地院審理後依侮辱公署罪,判朱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朱女坦承因不滿取締才會夥同3名少年,由她到超商買雞蛋後,再一同到派出所前,其中2名少年丟雞蛋,另名少年在派出所對面燃放沖天炮侮辱派出所,而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追查逮捕4人。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朱女夥同其他少年侮辱警察機關的行為,足見法治觀念薄弱,藐視國家公權力,依侮辱公署罪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另外涉案的3名少年則仍在審理中。
▲朱女不滿遭取締,竟率3少年放炮、蛋洗派出所。(圖/翻攝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