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0歲的台大大二生陳姓男子,去年潛入學校圖書館女廁內偷拍,被一名機警女學生發現通知校方,在女廁內活逮陳男,事後檢警從陳男的雲端硬碟中發現有11段偷拍影片,經比對確認身分共有3名被害人。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有一名被害女生接受陳男道歉並撤告,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須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2017年6月20日,有網友在PTT表示,他的女性友人到台大總圖地下一樓自習室旁上廁所時,發現隔壁間有人拿手機越過隔板偷拍她,女大生火速找在自習室讀書的朋友陪她守在廁所門口,並通知校方抓「攝狼」;偷拍狼一度躲在廁所內不敢出來,只是最後發現無路可逃,還是從廁所出來說對不起,然後抱頭蹲在地上,被駐衛警帶走,女生報警提告。檢警在陳男的雲端中找出11個影片檔,查出被害女生有3人。
陳男坦承犯行,辯稱因課業壓力大,從去年6月開始在校園各處廁所偷拍,但已記不得偷拍數量。法院審酌,陳男偷拍的行為,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身心備受煎熬,加上有1人和解、撤告,因此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緩刑3年,須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編輯:潘千詩)
▲台大校園去年6月傳出,有台大學生因課業壓力大,拿手機躲進圖書館女廁偷拍。(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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