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男子精蟲衝腦,去年共嘿咻3名國中女學生。男子被控,去年6月初將13歲及14歲的女臉友同時約到家裡聊天,趁少女同床共眠時先與14歲少女嘿咻,結束後再帶13歲少女去另一房間嘿咻;16天後,又約另名13歲少女凌晨到公司嘿咻,隔天醒來再嘿咻一次。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法院痛批,男子透過臉書結識少女不久,為滿足個人性慾,與少女嘿咻,影響少女身心健全發展及日後對兩性關係的認知,考量男子有前科,曾判刑1年、並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又再犯案,儘管,因此判刑4年以資懲儆。
▲男子嘿咻3名少女。(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