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子去年在一處建築工地與多名男性工人一同飲酒,女子指控,當日楊姓男子載她回家,趁酒醉性侵她,但楊男卻否認,指自己打個招呼就離去了,根本沒載女子返家,更別說事發生親密關係,事後工地傳出「好幾人碰過她」。法官以證據不足,判楊姓男子無罪。
▲示意圖/pixabay
《聯合報》報導,法院審理時,楊姓男子大聲喊冤,表示當日家裡有事,只去打個招呼就離開了,根本沒載女子返家,更別說事發生親密關係,後來聽說女子已經喝茫了,至於是誰送她回家,期間發生了什麼事,他全不知情,事後工地傳出「好幾人碰過她」,但沒人承認。
女子內褲殘留男性體液,經送驗後確認非楊男型別,法官依證據不足,判楊男無罪。女子稱當日喝茫,印象裡就是「楊男」載她返家,但後來又改口說「記不起來」,而當天一起喝酒的工人也沒人承認有對女子下手,因此無從追究,只能等女子想起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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