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指控李姓妻子外遇同集團洪姓男同事,時常深夜不歸,還從妻子電腦裡發現2人出遊、擁吻親密合照,導致感情生變去年底離婚,王男要求前妻與洪男須賠償100萬元,儘管洪男辯稱是感謝李女公事上幫忙,並非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但法官勘驗照片後,認為已有不正常往來,判決兩人需賠償30萬元,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蘋果》報導,王男平日裡在國內一間遊戲研發公司工作,李女是電腦軟體服務公司副理,而洪男則是與李女同集團的越南事業部協理。
王男指控,他與李女2012年結婚,去年9月起發現李女時常深夜不歸,電話也不接,翻看妻子電腦,發現李女與洪男出遊、擁吻等親密合照,發現妻子有婚外情後堅持離婚,主張洪男、李女侵害他的配偶權,因此向新北地院提起訴訟,要求兩人賠償100萬元。
李女辯稱,王男平日多疑,曾多次跟蹤她上下班,還會到辦公室查勤,就連去按摩,也被規定不能由男師父按,但王男平日裡沈迷電玩和工作,並未負起家庭、經濟責任,才會導致婚姻破裂;另外,洪男則說,李女長期協助公司開發東南亞市場,他回國時會請客用餐,才會在酒後表達兩人友誼合照。
法官勘驗照片後,從多張親密照中發現,一張為李女親吻洪男臉頰,另一張則為兩人相互親嘴,認為兩人在公司不同部門,工作接觸應不多,但卻在拍照時有親密舉動,毫不避嫌,認為已有男女不正常往來,判兩人須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