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縣市長選舉,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與國民黨的林滄敏共用金主,表示指控不實願意吞曲棍球,卻遭控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高院判決段應賠償黃20萬元,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天。但段宜康至今沒有還錢刊登道歉啟事,黃文玲今上午二度前往立法院登門向段宜康索討賠償金20萬元,段宜康不在辦公室,黃文玲氣得嗆聲「不還錢就吞球」、「改天就叫法院來查封」。
▲無黨籍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今(11日)闖立院段宜康辦公室要求還錢怒嗆「不還就吞球」(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上回九合一大選期間,段宜康在臉書爆料黃文玲的金主,與國民黨的林滄敏都是國民黨籍前立委蕭景田,黃文玲告段宜康違反選罷法,刑事已判段宜康無罪定讞;但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年4月判段宜康應賠黃文玲20萬元,在臉書刊道歉啟事一天,全案定讞,黃文玲表示,從判決確定下到現在段宜康都不還錢,也不履行判決的責任,決定到立法院向段宜康討錢。直闖段宜康的國會辦公室,痛批「抹黑別人難道不用負責嗎?20萬不用還了嗎?下次我就叫法院來查封條!」,當時段宜康不在辦公室,由助理出面協調。段的助理還請黃到會議室等待,遭到拒絕,要求站在辦公室門口等,雙方一度僵持不下。
對此,段宜康辦公室出面表示,關於本案的相關事宜仍在處理當中,並與律師持續討論,會按照相關法律程序來走。
▼▲黃文玲二度參選彰化縣長簽署柯P認同卡,日前柯媽站台還認她做乾女兒。(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