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一名前年在陸軍八軍團砲兵指揮部服役的李姓上兵,為了能夠休假外出,竟在3個月內4度向上級長官謊報家中長輩過世,甚至還偽造早已過世的曾祖母及仍健在的祖父母訃聞,共計騙了20天假;橋頭地院一審原本依偽造文書罪判有期徒刑10月,易科罰金30萬元;而經上訴後,法院考量李男已獲祖父母原諒,因此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23歲李姓上兵2016年間在陸軍八軍團四三砲指部服役,因想休假外出,先是在4月22日向上級謊稱曾祖母過世,更替曾祖母取了假名「李吳麗玉」並製作假訃聞作為憑據,向長官請喪假5天獲准。
接著在6月19日,謊稱祖父車禍身亡,以假訃聞再度請假5天;7月3日,謊稱祖母過世,最後在7月24日再以曾祖母過世為由請假5日,因深怕被長官抓包,李男在訃聞上將曾祖母改名為「李熱鬧」,再度順利請假成功,共計4度向上級請假成功,騙得20天喪假,直到單位連長發現李男短時間內痛失4親人,非比尋常,經前往住處訪查後,發現不實,隨即通報憲兵隊移送檢方偵辦,並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李男上訴時辯稱,因當時部隊中一名郭姓預財士涉貪汙,他被連累多次以證人身分被叫去做筆錄,之後不斷受到長官施壓,就連請假也遭刁難,因此罹患憂鬱症,多次輾轉住院治療。
但合議庭認為,李男確診罹患憂鬱症,但仍可依正常管道反應或向心輔單位求助,不至於到需要偽造訃聞請假,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獲得祖父母原諒,因此改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李姓上兵為請假,竟在3個月內4度謊報家中長輩過世。(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