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18歲李姓男子,才剛入伍2個多月時間,便在今年6月底時,為了照顧老婆、小孩,竟逾假不歸,跑到苗栗市一處人力派遣公司打零工賺錢,直到8月中旬才主動投案;高雄地院認為,李男法紀觀念薄弱,考量他僅國中學歷後,依逃亡罪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李男今年4月19日入伍後,擔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學生第4大隊第16中隊二等兵,而在今年6月30日18時李男休假離營後,原應於7月2日中午12時歸營,卻逾假未歸,供稱為了照顧妻小,跑到苗栗市一間人力派遣公司工作,直到8月4日才到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李男並未結婚,他所稱的「老婆」也已成年,即便亟需照顧,但其父仍健在,無須李男照顧;法官認為李男法紀觀念薄弱,影響軍紀,考量他僅國中學歷,因此僅判他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
▲李男逾假未歸跑到苗栗打工,投案後遭法院判刑3月。(示意圖/翻攝自陸軍司令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