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法院驚爆犯人逃脫事件!今年大年初五,一名25歲的謝姓男子,因性侵應召女被新北地院判刑7年6月,今天(18日)下午,高等法院審理此案,庭訊後謝男被法警還押途中,他竟趁員警不注意時伺機逃脫,不但掙脫法警的控制,還用力將法警撞到在地,所幸謝男因對地形不熟悉,跑進進總務科內躲藏,高院動員多名法警順利將他逮捕,謝男事後還不斷強調「自己是好人」而被撞倒的法警左手臂擦傷,無大礙。
▲謝男被控持刀性侵應召女子。(圖/示意圖)
據了解,今年年初,謝男透過網路找上應召女子小芬(化名),之後約在摩鐵性交易,不過誇張的是,謝男當時身上只帶了500元,一開始小芬提出先付款的要求,謝男竟拿出水果刀脅迫性侵得逞,更可惡的是,他還逼迫女方以「女上男下」的體位發生性行為。小芬事後打電話到櫃檯求救,謝男趁機逃跑。他到案後否認持刀性侵,還說當時是小芬「直接坐上來」,他並未強姦對方,願意以20萬元與小芬和解;但法官清查後發現,謝男背包內有水果刀,並恐嚇對方發生性行為,加上小芬拒絕和解,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謝男7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謝男趁員警不注意時伺機逃脫。(圖/翻攝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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