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簡直枉為人父!去年4月15日,新北市一名43歲的覺姓男子,趁著跟女兒的同校學姊小美(化名)獨處時,竟色心大起,對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下手對小美性侵2次得逞,小美事後感到驚慌害怕,趕緊利用臉書的通訊軟體向學妹、好友求救,整起案件才因此曝光,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覺男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覺男性侵小美2次得逞。(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檢警調查,去年4月間,14歲的小美跑到覺男住處,覺男竟伸出狼爪,強押小美上床性侵得逞,事後,小美想走卻遭覺男要求不得離去,又再度性侵得逞。小美事後以臉書通訊軟體,先後向友人及覺男女兒求救,隔天立即報警處理,覺男被警方逮捕之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為滿足自身性慾,竟對女未成年少女下手,有礙於被害者身心健全發展,因此判刑4年6月,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