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0歲的林姓男子, 先前與14歲少女小敏(化名)分手,後來又在夜市巧遇,兩人頓時重燃愛苗,林男捨不得對方回家,遂爬牆進入2樓房間,小敏還幫忙開窗,小倆口在房內嘿咻,直到隔天清晨時分,小敏父母敲門叫女兒起床,驚見房內藏了1個男人,憤而提出告訴;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林男3月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在去年12月認識小敏,兩人從今年初開始交往,過沒多久就協議分手;今年5月間,小敏與友人相約逛夜市,卻意外撞見前男友,兩人話匣子一開停不下來,林男送少女回到住處,兩人仍依依不捨,小敏擔心被父母抓包,但又不想跟林男分離,她決定先進家門取信父母,再打開2樓房間窗戶,接應爬上來的林男。
林男進入小敏房間後,開始撫胸摸其下體,並激烈床戰一整夜,直到隔天上午時分,小敏父母叫女兒起床上課,未料推開門一看,卻發現1名男子在房內,林男被抓包時驚慌失措,只好坦承與小敏發生性行為,小敏父母憤而提出告訴。
林男應訊時坦承犯行,當晚他的確有與對方嘿咻,小敏下體亦驗出林男DNA,法院遂判林男3月徒刑,由於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罪,因此不得易科罰金,不過宣告6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巧遇未成年前女友,竟跟對方返回住家嘿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