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還是朋友?嫩妹車上先遭性侵 前男友逼她裸體回家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2歲的蘇姓男子,先前與前女友小芸(化名)分手後,兩人協議繼續當朋友,今年6月間他邀約小芸吃晚餐時,卻發現對方疑另結新歡,憤而嗆聲:「我要強姦妳!」,他在車上跨坐壓住小芸,不但強脫對方衣服,還有手指性侵得逞,甚至恐嚇:「妳裸體走回家!」,小芸嚇得狂拍車窗求援,路人見狀立刻報警才獲救,檢方偵結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蘇男。

檢警調查,2016年10月間,蘇男開始與小芸交往,直到今年5月才分手,雙方協議繼續保持朋友關係,1個多月後蘇男主動約小芸吃晚餐,開車途中卻發現對方已經結識新的男性,雙方為此在車上大吵一架,此時蘇男突然在路邊停車,並表示要觀看她手機對話及照片,但小芸堅決不肯,雙方發生激烈拉扯,最後手機被蘇男強行搶走。

蘇男一見到手機內有小芸和其他男人的合照,頓時醋勁大發,氣憤表示:「我想強姦妳!為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他不顧對方拼命反抗,強行伸入小芸衣服襲胸,還直接坐在對方腿上強吻,小芸為了引起注意,用力拍打車窗向外求救,反遭蘇男打巴掌、掐脖子,甚至恐嚇:「妳不聽我的話,我就要讓妳死!」,小芸當場苦苦哀求:「要怎樣才能放過我?」

未料蘇男竟說:「妳裸體走回家」,小芸只好依照對方意思,脫去自己內褲及外褲,頓時下半身一絲不掛,小芸再次表示:「可以放我走了嗎?」,但蘇男仍未罷休,無視小芸大哭掙扎,再以手指性侵得逞,由於現場來往人車眾多,終於有民眾聽見爭吵聲,靠近一看後直覺有異,遂趕緊打電話報警處理。

蘇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供稱他是一時衝動才下手,加上小芸驗傷報告、警方秘錄器及筆錄等證據,檢方認定蘇犯行明確,遂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車震,做愛,性愛(圖/翻攝自Pixabay)

▲蘇男得知前女友另結新歡,竟在車上對她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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