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遭控在擔任縣長處理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等案時,向包商收取回扣和賄賂,被起訴的111案中,有8案在這個月18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並分別判12年至14年,刑期合計98年定讞。地檢署發出執行傳票命令並送達,今(25)日上午,李朝卿約10點從家裡出發到南投地檢報到,接受訊問發監。途中李朝卿的座車還特別繞到城隍廟拜拜,而南投地檢署現場也集結上百名支持者,對著李高喊加油。
▲李朝卿到南投地檢報到前特別繞到城隍廟拜拜。
李朝卿在擔任南投縣長期間,利用職務方便於公共工程、風災復健工程等案收取回扣近2千萬,其中8件日前遭最高法院共計判刑98年定讞。今日李朝卿到南投地檢報到,現場有上百名支持者聲援,不斷高喊「李縣長加油」、「司法不公」等。而李朝卿則是面色凝重地在上午近10時從家裡出發,途中他的座車還特別繞到城隍廟前,沒有下車直接在車內對著廟裡拜拜。
▲▼李朝卿到南投地檢報到準備被發監,現場約有上百支持者到場聲援。
稍早確定,李朝卿和妻舅簡瑞祺等貪汙案件,兩人都已向南投地檢報到完畢並發監執行。經過檢察官訊問開完庭後,簡瑞祺暫定執行11年10個月,而李朝卿暫定執行14年,但確切的刑期還是依照高分院裁定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