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動保處昨(25)日接獲民眾舉報,豐原區一間汙水處理廠的外勞宿舍,疑似有人在殺狗煮肉湯,動保處會同警方趕往現場,看到餐桌上有數盤狗肉,而遭到宰殺的黑狗,狗頭就大喇喇的被丟在廚房門口,警方依《動保法》將殺狗外勞移送法辦。
▲台中警方發現,遭逮捕的越南外勞有餵養流浪狗,然後殺狗吃狗肉。(示意圖,圖/翻攝自騰訊視頻)
當天一起吃狗肉的越南籍外勞總共有17人,經過警方審訊,一名阮姓女子指稱狗是由一名甲姓男外勞所殺,他們平時會餵養流浪狗,想要吃狗肉的時候,就把這些流浪狗宰殺,現場還留有三隻被抓來的狗,後續將交由台中市動保處照顧,檢疫及清理乾淨後,在網路上開方領養。
甲姓外勞表示,在越南有吃狗肉的習慣,並不知道在台灣殺狗是犯法。對此動保處嚴正回應,殺害貓、狗最高可處兩年以上有期徒刑,吃貓、狗者也可會被罰5萬到25萬元的罰款,希望越南外勞別在以身試法,被抓到殺狗或吃狗肉的行為。(編輯:于川)